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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推进版权争议调解机制建设的重要举措宁波市版权纠纷调解中心成立
发布时间:2014-11-05 浏览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中级人民法院从实际出发,创新思维,依法推进版权争议调解机制建设,组建宁波市版权纠纷调解中心,并于1024揭牌成立。省版权局单烈副局长、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陈佳强局长、市中级人民法院李章军副院长和市知识产权局李旭副局长等领导出席成立大会并讲话。大会由孟建耀副局长主持。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新技术的广泛应用,知识产权领域的版权纠纷日益突出。近年我市版权侵权案占知识产权侵权案50%以上,而且版权案件涉及种类范围广、数量多,司法裁决周期较长,若以判决方式结案也不利于相关文化产业的总体发展。为解决这一问题,更好地保护知识产权,决定成立版权纠纷调解中心。中心的主要任务是接纳我市版权投诉和举报的纠纷调解工作,并建立健全版权诉调对接、行政执法与调解对接运行机制,将版权纠纷的调解处理方式与人民法院的诉讼、行政机关执法处罚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各自在处理版权纠纷中的作用,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并通过委托代理方式向社会转移,以提高行政、司法效力,同时为当事人和人民群众提供更多可选择的纠纷解决方式,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为更有效发挥中心作用,中心设立专家部和法务部。专家部由15个专业38名专家组成,既有我市音乐、摄影、文化创作等行业的专业人员,也有计算机软件、动漫游戏制作、歌舞娱乐经营等版权产业研究及管理人员,基本覆盖了版权相关专业领域,从而从专业方向为调解工作顺利进行储备力量。法务部由我市律师界知识产权专业的11名法务专家组成,既有实际办案经验,又能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从法律方向确保调解顺利进行。专家部和法务部人员平时均在各自的工作岗位,需要调解时另时选派。日常工作由宁波市版权协会负责。(李亚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