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版权局)
宁 波 市
知 识 产 权 局文件
甬文广新发〔2017〕58号
宁波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版权局) 宁波市知识产权局
关于开展2017“宁波版权十佳”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我市版权创新能力,促进版权产业繁荣发展,推动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宁波版权十佳”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发掘我市版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等各方面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形成激励版权创造和转化运用的长效机制,营造全社会尊重知识,保护版权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宁波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版权局)
宁波市知识产权局
承办单位:各区县(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各区县(市)科技局
宁波市版权协会
三、评选内容
本次“宁波版权十佳”活动设“版权作品类”“版权运用类”“版权保护类”“版权管理类”四个评选类别,各类别根据推荐情况评出若干个。其中“作品类”需要作者提供作品,具体如下:1.文字作品:已出版的文学作品、影视剧本;2.音乐作品;3.动漫作品:动漫设计和动画作品、游戏作品;4.实用艺术作品:产品设计作品、平面设计和服饰设计作品;5.影视作品;6.计算机软件作品:源代码和说明手册。
四、评选范围与时间
评选对象面向宁波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参选的各类作品及成果产生时间为
五、评选条件
1.作品类:原创作品,创作方式和内容形式富有创新性,内容积极向上,传播范围广,社会认知度高,具有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参赛作品权属清楚,需提供著作权登记证书或公开发表的合法出版物等,影视、音乐作品需提供CD光盘。
2.运用类:积极利用版权资源,运用各种手段,大力促进版权作品的发行与传播,将版权资源转化为社会财富,实现版权作品的市场价值,促进版权产业链形成,并产生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
3.保护类:积极为权利人主张权益,在版权保护方面具有创新精神,探索、运用创新方式,创造性地解决版权保护长期面临的问题,为净化版权市场运行环境、规范市场秩序和促进版权产业发展作出贡献,在全市范围内产生重大影响,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良好反响的单位和个人。
4.管理类:以创新的理念和有效方式组织开展版权行政执法和版权社会服务、版权登记、版权宣传普及,积极推进软件正版化建设,有效实施版权资产管理,为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创建版权社会服务体系,促进版权产业发展,提升版权社会影响力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六、推荐办法与材料报送
参选对象以单位推荐为主,也可申报单位或个人自荐,并按照评选条件及材料报送要求,于
报送地址:宁波市兴宁路53号宁波市版权协会
联系电话:87864970 传真:89187806
电子邮箱:1807614413@qq.com
附件:1.2017“宁波版权十佳”作品类申请表
2.2017“宁波版权十佳”保护类申请表
3.2017“宁波版权十佳”运用类申请表
4.2017“宁波版权十佳”管理类申请表
(此通知及申请表可在宁波市版权协会官方网站下载www.nbbqxh.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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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