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法院“共享法庭”在市知识产权综合体正式揭牌
4月29日上午,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共享法庭”在市知识产权综合体正式揭牌。“共享法庭”是在宁波市版权局指导推动下,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与宁波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宁波市版权协会共同设立。
“共享法庭”作为数字化改革理念在人民法庭工作领域的拓展应用,是法治浙江建设中的创新探索,具备法治培训、裁判文书与庭审公开、法规查询等功能,通过上传讲课录像、裁判文书、法官以案释法课件等方式进行普法宣传,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相关法律知识。
“共享法庭”将配备专门的联系法官,由员额法官或法官助理担任,负责调解指导、诉讼服务、法治宣传、协调联络等工作。相关纠纷可直接通过“共享法庭”联系法官进行诉前调解,帮助办理网上立案和在线庭审等。
海曙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杨锦晶表示,“共享法庭,服务和保护并重,有利于司法机关、版权协会、知识产权共同体联动解纷机制的一体化推进,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宁波市委宣传部(市版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长期以来,市版权局一直致力于全市版权纠纷调解工作,宁波市司法局和宁波中级人民法院先后在市版权协会设立市版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市版权纠纷调解中心,相关工作成果显著,“知识产权保护共享法庭的成立,将推动版权维权的协同性和数字化升级,有利于推动全市版权‘诉’‘调’一体化,进一步提升版权纠纷调解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