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要求,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和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为贯彻落实《决定》精神,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进一步做好版权工作,从治理观念、治理水平和治理效能三个方面来着力提升版权治理能力,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积极贡献。
把握规律、深化认识
提升版权治理观念
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一方主体,版权行政部门从版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四大环节,履行政府职能、发挥市场作用、推进社会建设。建立并提升版权治理观念,就要深化对这些版权规律的认识。版权规律可以从根本实际、主要属性、工作特点三个层面来认识:
首先,在版权根本实际层面,主要是指正确研判、把握版权客观情况,找准做好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决定》明确指出:“全面深化改革,必须立足于我国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实际,坚持发展仍是解决我国所有问题的关键这个重大战略判断。”初级阶段和坚持发展这两个基本结论就是版权的根本实际,就是我们观察版权、做好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虽然近年来我国版权工作取得了巨大成绩,但目前我国版权保护水平不高,社会公众版权意识总体水平较低,保护版权、尊重创作的社会环境和氛围尚未形成,版权产业发展水平尚低,因此,提高版权保护水平、以坚持发展的决心和措施积极推进版权产业发展,是今后一个时期版权工作的基本面和主旋律。
其次,在版权主要属性层面,主要是指版权的创意、文化和财产三大属性。保护版权就是保护创作、鼓励创新,这对建设创新型国家具有根本意义。版权作品大部分属于文学艺术范畴,是文化的主要形式和载体,版权因此成为建设文化强国、增强文化软实力的关键因素和基础资源。版权中的复制权、发行权等财产权利可以给权利人带来物质财富,可以对应、支撑出版发行、广播影视等产业,这种财产和产业属性就是发展版权产业的内在根据,也是“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的重要体现。
再次,在版权工作特点层面,版权具有专业化、社会化、国际化三大特点。由于版权工作专业化,要求版权工作者必须具备版权专业素质。版权主体泛化、客体众多、对象不确定,从事版权工作必须整合全社会的版权资源,建立完善版权社会化服务体系和社会化治理体系。在经济全球化时代,版权在理论、规则和组织等方面凸显国际多边化,国内国际版权问题相互纠缠交织,要求版权工作者以全球视野、世界胸怀和系统策略,来应对国际挑战、化解国际难题。
改善方法、优化机制
提升版权治理水平
版权工作的社会化特点与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有着内在亲和力,这就要求着力提升版权治理水平,必须在改善方法、优化机制上下功夫。
版权工作方法有很多,应当取长补短综合运用。我们运用较多的是法律方法、行政方法,对运用经济和技术方法比较陌生。从版权的财产、产业属性以及与科技紧密相关考虑,需要更好学习运用经济和技术方法。基于版权属性和工作特点,还要探索运用具有更多灵活性和包容性的政策方法。这里主要检视版权行政方法与技术方法。
首先,关于行政方法。在侵权盗版比较严重的情况下,刚性方法必须发挥作用。但是按照国家治理现代化和版权工作特点的要求,还需要探索运用引导、协调、劝诫等柔性方法,使得刚柔相得益彰。在2014年,一是加紧出台《版权行政执法监管指导意见》,在规定决定、处理等刚性方法的同时,确立一些调解、约谈、劝诫等柔性手段;二是在视频版权主动监管工作中更多实行指导和服务,引入公示、约谈机制。
其次,关于技术方法。版权与技术有天然的联系,提升版权治理水平,在互联网条件下,技术方法和机制越来越重要。网络版权问题比重越来越大,查处网络侵权盗版违法行为,通过网络提供版权公共服务,这些问题都得通过网络技术来解决。在2014年,一是要恢复国家版权监管服务平台一期,积极推进平台二期建设;二是要充分整合运用社会网络技术资源,弥补当前网络技术手段的不足和缺憾。
加强工作、改进措施
提升版权治理效能
根据国务院对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新“三定”,版权管理任务加重、职责加强;总局内部新“三定”对版权司重定职责、增加人员,这是提升版权治理能力的新契机。2014年,我们将以治理能力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工作、改进措施,抓住关键环节,突出治理效能。
一、在版权保护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加强保护程度。根据《决定》“加强版权保护”的要求,重点抓好网络版权保护、突出大案要案查处,推进软件正版化长效机制建设。
一是根据全国“双打”部署,协调有关部门有序推进打击侵权盗版工作;二是联合有关部门开展第十次“剑网行动”,针对网络侵权盗版行为进行专项治理,突出查处大要案和新型网络侵权盗版行为;三是完善网络版权主动监管工作,扩大主动监管范围,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四是开展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专项检查,研究制定《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实施意见》,以国有企业、金融机构为重点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建立健全软件正版化工作长效机制。
二、在版权社会服务方面,改进工作措施,提高服务水平。根据《决定》“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的要求,重点抓好作品版权登记,推进集体管理、权利认证和纠纷调解。
一是理顺管理关系,完善工作机制,更加重视登记质量,推动各项版权登记工作向纵深开展;二是改善对版权集体管理机构的监管,依法规范其行为、支持其活动,健全集体管理体制;三是开展版权争议调解机制建设,加强对版权认证机构、国际版权组织在华代表处的管理与服务,充分发挥其社会化支撑作用。
三、在版权产业发展方面,抓好基础工作、推进规划指导。根据《决定》“政府要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和实施”的要求,重点抓好规划落实、交易机构建设,突出示范带动作用。
一是落实《版权工作“十二五”规划》,建设区域性国家版权交易机构,发挥其在版权交易、评估等方面的市场服务和带动作用;二是继续有计划开展版权示范工作,评选一批版权示范城市、示范单位、示范园区,发挥其对版权产业发展的推动和引导作用;三是支持办好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开展版权产业经济贡献调研,推进版权资产管理研究,形成以点带面的工作格局。
四、在版权国际应对方面,加强合作交流、提高应对能力。根据《决定》“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和对外话语体系建设”的要求,重点抓好版权多边交流应对工作,突出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合作,推进《视听表演北京条约》生效。
一是加强与WIPO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参加版权国际条约的磋商、谈判,办好国际版权论坛,提升国际话语权;二是推动加入《视听表演北京条约》《马拉喀什条约》有关工作,促进《视听表演北京条约》尽快生效,发挥该条约对我国的积极作用;三是以中美、中欧双边版权合作为重点,妥善处理重要版权双边关系,积极应对世界贸易组织、亚太经合组织等多边版权事务,增强版权国际影响力。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