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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纳安全机构接受版权法教育
发布时间:2013-08-12 浏览量:

    本周四,版权局的一名官员(Alfred Kumi-Atiemo)强调执法机构有必要与版权局合作打击创意艺术产业中的盗版。 
    Alfred Kumi-Atiemo请求安全机构严格执行版权法,通过逮捕和起诉盗版者给其他人造成威慑作用。 
    在塔科拉迪为加纳税收部门下属的警务和海关处的职员举行的版权法研讨会上,版权局官员做出了上述号召。 
    此次研讨会由加纳唱片业协会与版权局联合举办,加纳政府贸易与产业部和世界银行下属的企业发展服务基金提供了资金援助。 

    版权官员呼吁海关处的工作人员要确保该国的进出口商品都是货真价实的。 
    举办研讨会的目的是让安全机构了解版权法(2005年的第690号法)以及法律文书(L.I 1962),便于起诉盗版者。  
    他说:“经验表明调查和起诉版权侵权案的警务人员和检查进出口版权作品的海关通常都不是很熟悉版权法。” 
    版权官员表示如果盗版得不到抑制,它不仅会破坏创意文艺产业而且还影响真正的加纳文化。 
    他注意到随着展示外国文化的“肥皂剧”的流入,加纳的文化正逐步发生改变。 
    Kumi-Ateimo透露,由于每种新创作的材料能自动受版权法保护,因此版权不要求进行任何形式的注册。 
    加纳音乐家联合会西区主席Letitia Anim-Wiredu牧师说创意艺术产权的利益相关者已努力为公众宣传版权法。

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