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欧洲议会成员表示,如果一项对云计算服务征收版税的欧盟提案得到实施,这将是场彻头彻尾的灾难。
盗版党欧洲议会成员克里斯汀.恩斯特龙(Christian Engstrom)近日表示他无法想象出有比法国的欧洲议会成员佛朗索瓦丝.卡斯泰(Françoise Castex)的提案更糟糕的东西,卡斯泰向欧洲议会法律委员会提交了彻底检查《版权指令》的提案计划。她说她的提案将使欧盟境内的版税和下载问题更加清晰。
恩斯特龙回应说:“征税原则完全错误。我们应降低版税,而不是增加版税。”
卡斯泰认为:“私人复制系统是一个良性系统,在给予私人使用复制权的同时向权利人合理支付酬金,使两者之间保持平衡,这个系统值得保留。”
卡斯泰在提案中说:“利用云计算技术生成的供个人使用的受保护作品副本与利用传统和/或数字记录媒介和材料制成的此类副本也许具有相同目的。”因此,前者也应适用版税。她说,欧洲委员会应确定如何把受保护的作品的私人复制纳入私人复制补偿机制中。
这是恩斯特龙觉得最糟糕的部分。在最坏的情况下,消费者最终要为在自己各个账号之间移动合法购买的内容付双倍的钱。
但是,卡斯泰表示:“私人复制豁免协议能让消费者自由地把音乐和视听材料从一种媒介复制到另一种媒介,只要是供个人使用此举无需获得权利人授权。”
卡斯泰表示,数字化对文化商品的制作、传播、销售和消费方式有重大的影响。较低的传播成本能促进人们对创意作品的获取,但在财政紧缩时期,私人复制税是文化领域收入的重要来源。
欧洲委员会的数据显示自现有《版权指令》于2002年生效后从23个欧盟成员国(共28个成员国)征收到的私人复制税的总量已增加了两倍多,现在达到6亿多欧元(8.14亿美元)。
卡斯泰在提案中敦促成员国和权利人“用强调私人复制税益处的‘积极’运动取代反盗版运动”。
欧洲作者与作曲者协会团体(GESAC)表示该团体很满意卡斯泰提出的文本。GESAC代表了欧洲各艺术领域80多万创作者的利益。
GESAC在声明中说:“我们尤其认可报告中私人复制税应适用于其价值存在于私人录制和存储能力的所有材料、媒介和服务的主张。另外,也应对云计算等新在线服务支付私人复制补偿金。”
但一家代表数字技术产业的欧洲协会“数字欧洲”(Digital Europe)强烈反对这些提议。
数字欧洲在声明中说:“当下的文化和创意融资途径不仅包括保护过时的征税体制而且还把这种过时体制延生到新的数字发展中,这降低了技术在文化产品消费中的使用。更有甚者,提案没有认清市场现实以及文化部门与信息与通信技术产业之间显而易见的互惠互利与紧密合作。”
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