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在泰国买了一本书,他/她是否能将这本书卖给美国的旧书店或者其他人?美国最高法院认为是可以的。但是美国贸易谈判代表却认为是不可以的,并且他们正在努力确保将相同的禁令在全球范围内推广。
正如我们上个月所报道的那样,多个公共利益团体对一份泄露出来的《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谈判草案表示批评,原因是美国利用TPP谈判草案输出上述团体认为过于严格的美国法律。TPP是一个自由贸易协定,成员国包括日本、越南、澳大利亚等等。但是这份草案还显示出美国谈判代表采取了直接违反美国法律的立场。
今年年初,美国最高法院在审理Kirtsaeng诉Wiley案件时做出裁决,称泰国学生在泰国合法购买的教科书可以在美国转售它们,法庭给出的依据是“首次销售原则”。“首次销售原则”规定拥有合法版权作品的人有权出售这些作品。“首次销售原则”也适用于在美国以外制造的作品。耶鲁大学法学教授Margot Kaminski在上个月发表的一篇论文中指出美国最高法院的这项判决与现有的与约旦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以及TPP中美国谈判代表所采取的立场正好相反。
Kaminski称贸易谈判代表绕不开私营部门顾问以及国际协定制定过程中的保密性。商业团体的游说已经成为家常便饭。金融公司和能源企业花费大量精力来影响法律实施细则的制定者。在国际知识产权法这个例子中,音乐和电影行业推动贸易谈判代表采取有利于他们的立场。但是,虽然环保团体和工会也是官方贸易咨询团体的一部分,却没有知识产权事务方面的公共利益顾问。
美国贸易谈判代表的顾问向美国最高法院提交了案情摘要,反对Kirtsaeng案件的裁决,并且推动美国贸易代表支持他们的观点,而不是实际法规所使用的更平衡的语言。Kaminski说问题的一部分是信息自由基本规则不适用于美国贸易代表及其顾问们,他们经常使公众陷入不知情的状态并且限制公众的参与。美国贸易代表拒绝就美国贸易谈判代表与美国最高法院裁决之间的矛盾进行评论。
不论TPP谈判最终将产生什么样的协定,都必须取得美国国会的批准。在国会,这些协定将遭到信息自由倡导者的反对。如果信息自由倡导者赢了,美国贸易谈判代表将不得不修改贸易协定。但是如果他们输了并且国会批准了违反美国国内法律的贸易协定,美国将很容易受到贸易制裁,这——Kaminski担心——将导致美国改变法律来推翻最高法院的裁决。
这意味着在协调一个全球知识产权措施,准确的说是TPP本该敲定的知识产权措施方面将产生更多的延误和混乱。 (编译自qz.com)
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