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业在版权保护上存在哪些问题?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该如何为报纸保护版权服务?传统媒体又该如何面对维权中遇到的问题?7月1日,由中国版权协会主办的报业版权座谈会在京召开,来自中央媒体及地方多家报业集团的老总以及政府管理部门负责人围绕“报业如何运用国家的法律、政策和现有的机制,维护自己的版权”以及“如何使报业的版权实现有效管理和发展,在市场上寻求最大的利用价值”展开讨论。
现状:没意识观念错
“传统媒体和出版单位对版权的重视程度都比不过网站,特别是视频网站。”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副司长王志成的一句话戳到了众多报刊单位的痛处。从被网络无偿转载使用新闻作品,到搜索引擎的免费搜索、链接,再到现在,新闻作品被所谓“抓取”“聚合”的新技术免费使用,传统报刊媒体的版权应该如何保护,仍然没有寻找到可行之路。
王志成的这一观点得到了众多媒体人的认同。重庆日报报业集团、党委书记向映泽直言,造成这种现状的很大原因是媒体的自觉度不够,对于报纸内容的版权保护意识太差,“自己的很多内容生产出来之后,没有想过依靠这个可以实现更多的收益。同样是纸媒,《纽约时报》也不是所有的东西都免费给读者看的”。
事实上,在大众日报报业集团董事长、总编辑傅绍万看来,传统报刊不仅没有版权保护意识,甚至很多做法与理念都是在自掘坟墓。“去年,我们研究了半年时间,才决定延迟报纸的上网时间。原本是技术层面的问题,但从经营角度来讲,将自己费尽心思做出来的内容上网,方便被别人抓取和转载,这不就是在将自己的权利拱手让人吗?”
与傅绍万的观点类似,在向映泽看来,传统媒体在面对互联网时的很多理念都出了问题。“比如,在对一些作品进行考核时,平面媒体不看自己对读者的影响有多大,却关注互联网的转载多不多,看互联网喜不喜欢。我认为,这样的评价标准是有问题的。”
问题:行动少观望多
其实,在过去很长时间里,很多报刊媒体也曾为版权保护做出过很多努力。《新京报》与浙江在线甚至进行过长达几年的“公堂对簿”。但是,整个报业版权保护的境况却没有明显改善。其中,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已经成为行业共识的难言之苦。
对此,新京报社社长戴自更坦言,传统媒体在版权保护上遭遇的困境要放在整个国家的法制环境和法制水平当中考量与解决。“一个剽窃成风、没有创造的国家肯定是没有未来的。”戴自更说道。
在众所周知的“今日头条”事件中,《新京报》的密集发声成为推动事件发展的关键点。“但我们发现,传统媒体响应的并不多,大多都在观望。”戴自更的“发现”反映了制约传统媒体行业发展的一个现状:在对自我版权的保护中没有形成合力。
在向映泽看来,版权保护是一个长期、艰难的过程,如果传统媒体一直不发声,没有实际行动,长此以往,在新媒体面前将彻底丢失自己的“果园”。王志成也表示,尽管围绕网络转载问题,有部分媒体曾发出过自己的声音。但从版权执法角度来说,整个行业的呼声还是不够,还没有形成一个“拳头”。“如果不能形成集体声音,整个行业不能够拧成一股绳,政府管理部门、执法部门后期规范也存在困难。”
未来:谈合作求共赢
为了保护报纸版权,重庆日报报业集团的版权声明曾在业界引起广泛关注,与北京邮电大学的合作也让集团对内容的监管跨越了技术上的难关。向映泽坦言,这些做法的明显效果就是多家网络媒体主动上门,寻求合作。
“媒体的融合发展必定是未来的发展方向,媒体的版权战争绝对不是新旧媒体之争,双方的共赢不是你掠我夺的共赢,而是‘先授权后使用’的共赢。”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新闻报刊司副司长李军提到,版权保护是多个部门的共同责任,作为管理者应该把更多的目光投向秩序化的经营,既要坚决维护权利人的权利,也要积极推动合作共赢。
“就像当年视频网站刚起步之时,政府对于众多网络视频随便下载随便观看,盗版视频猖獗的现象进行合理规范和引导,才促成了之后视频版权价格的大幅提升甚至推动了网站的合并。”王志成表示,从政府的角度来说,还是希望新媒体和传统媒体能够实现理性合作,双方共赢。
对此,中国青年报社副总编辑刘健表示,希望政府管理部门和行业协会在报纸的版权保护上提供一些积极的服务,为版权保护中遇到的维权难、证据收集难等问题提供帮助。
这几年,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新闻报刊司正在建设的全国报刊电子库,不仅为报刊数字化转型产品做标准,同时在发布的方式中也进行了版权保护的加密。“这里很重要的一块内容之一,就是对加入报刊库的所有报刊,将来在信息发布的同时,提供各个网站转载作品的链接信息,为报刊业提供一个主张版权保护的证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新闻报刊司新闻业务处处长农涛介绍道。当然,他也表示,落实到各报刊社的具体操作上,各单位还是要有维权意识、要熟知并了解自己的权利,同时加强报社法务部门的建设和配置以便应对必要的维权事件。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