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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10亿元大关 我国音乐作品著作权许可使用传来佳音
发布时间:2016-04-29 浏览量: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音著协)在近日发布的音乐作品许可收入信息报告中称,2015年音著协收取音乐作品著作权许可使用费共计1.7亿元,来自网络、出版、航空、酒店、零售、餐饮、娱乐、广播组织等各行各业。至此,音著协自199212月成立至今,为音乐著作权人收取作品著作权使用费累计总额达10.6亿元。

“在音著协所收取的音乐作品著作权许可使用费中,主要涉及复制权、表演权、广播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4项,因为这些权利的许可使用往往比较分散,而靠个人监控、维权很难。”音著协副总干事刘平说。

对于“收上来的音乐作品著作权许可使用费,将如何为词曲作者进行分配”的问题,刘平坦言:“这可能是权利人及社会最为关注的问题。音著协从1992年成立至今,始终致力于为音乐词曲作者兑现著作权收益。有几名入会早、作品众多且传唱度高的著名词曲作者,音著协每年分配给他们的版权使用费都在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

201512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布了《关于大力推进我国音乐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特别提到了对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维权行动给予大力支持,这对于我国音乐产业、音乐创作人来说无疑是巨大的政策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