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会员和广大朋友:
为积极推进创业创新,提升和激发全民的创新意识和版权意识,营造浓厚的版权保护氛围,版权协会决定开展2012年宁波十大版权事件的评选活动。评选时间和范围:评选范围限在宁波大市区范围,时间在2012年发生的事件。评选内容和标准:在版权的创造、管理、运用、保护等过程中发生的有影响有代表性的事件以及和版权相关的有影响有代表性的事件。为此,我们在网上收集了16件,现广泛征求大家意见,希望大家在1月27号前提供信息和意见建议。以便我们下步组织专家评审。
意见表如下,希望大家百忙中给我们提宝贵意见和建议,欢迎直接网上交流。
微博:宁波市版权协会http://weibo.com/u/2384009324
QQ:1807614413
宁波十大版权事件评选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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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认为的十大事件排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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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宁波市4部作品获全国“五个一工程”奖http://nh.cnnb.com.cn/system/2012/09/25/010400417.shtml
第十二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颁奖晚会昨在京举行,晚会为荣获本届“五个一工程”电影奖、电视剧奖(含动画片)、戏剧奖、广播剧奖、文艺类图书奖、歌曲奖等的176部入选作品和21个优秀组织单位举行了颁奖仪式。我市创作生产的四部作品———电视剧《向东是大海》、音乐剧《告诉海》、文艺类图书《主义之花》、动画片《少年阿凡提》获表彰。
2.宁波市两部微电影荣获“优秀入围奖”和“金帆励志奖”
http://nb.wenming.cn/whdfz/201212/t20121203_964812.shtml
宁波市两部微电影《青春航向》和《毕业那年》,日前参加“微眼看世界·金帆奖”2012中国青年喜爱的微电影活动,在全国选送的1000余部优秀作品中脱颖而出,分别荣获“优秀入围奖”和“金帆励志奖”,如今已先后上线播映。
《青春航向》是共青团北仑区委拍摄出品的、根据真人真事改编的青春励志主旋律片。影片用30分钟左右的时间,以青年志愿者朱治平的早餐店为线索,讲述了敬业爱岗的年轻护士项晟煜、钻研技术的企业员工杨磊、服务基层的社区工作者赵少颖、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胡臻伟等北仑区各行各业的优秀青年,在各自平凡岗位上的不平凡故事。影片风格清新自然,故事真实感人,上线后引起社会各界很好的反响,国内知名视频网站———优酷网上掀起了一股观影热,《中国青年》杂志以2个版面作了专题报道,并成为团中央“运用新媒体引导青少年”的典型。
《毕业那年》由宁波莱彼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等出品,影片在短短的27分钟内,以应届毕业生洛晓雪(董含露饰)走上社会、追求梦想为主线,从细节入手,讲述了一个应届生的励志故事,展现了一个22岁女孩逐步认识自己、走向成熟的过程。该片昨晚在PPS上线。
3.宁波市两部作品获第21届浙江树人出版奖
http://nb.zjol.com.cn/nb/system/2012/11/16/018951116.shtml
中国宁波网讯在日前公布的第21届浙江树人出版奖获奖出版物名单上,我市两部作品《主义之花》和《怅望千秋家国梦》榜上有名。
浙江树人出版奖为我省唯一的政府出版奖,此次有25种出版物获出版奖,7种出版物获提名奖。《主义之花》是鄞州区为献礼建党90周年而组织、策划,特邀茅盾文学奖获得者王旭烽创作的长篇报告文学。《怅望千秋家国梦———宁波历史人物丛谈》由我市作家、文史学者戴松岳创作,于去年11月由宁波出版社出版。
4.2012年“凯地杯”第七届宁波摄影十佳评选活动,圆满落下帷幕http://news.hexun.com/2012-09-09/145634465.html
近日,由宁波市文联、东南商报社、宁波市摄影家协会和宁波凯地婚纱摄影有限公司等单位联合举办的2012年“凯地杯”第七届宁波摄影十佳评选活动,圆满落下帷幕。芊峰、陈朝晖、黄亚珥、胡延松、邵建奋、徐建东、黄友平、冯毅、单鹏云、蒋曼儒以各自创作风格不同的作品荣获新的宁波摄影十佳。
本届评选活动,参赛者每人递交了10幅作品,而“十佳”的100幅作品将在本月23日开幕的世纪东方杯第三届“阿拉宁波”摄影节上展出。综观“十佳”作品,拍摄题材各异,较好地把握了摄影本体语言的表现和控制,注重了作品的原创性、艺术性和专业性。
5.音集协擅自将音乐作品授权宁波嘉乐迪使用 被判侵权
http://news.sina.com.cn/s/2012-04-27/103424339681.shtml
在没有著作权人授权的情况下,中国音集协(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与宁波嘉乐迪公司签订合同,允许使用相关音乐作品,被起诉到法院。2012年4月26日市中院缺席判决音集协停止侵权并赔偿相应损失。
6.北仑法院化解194件涉KTV著作权侵权案http://news.cnnb.com.cn/system/2012/08/01/007403512.shtml
今年6月下旬,杭州英普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以著作权侵权为由,陆续将北仑4家KTV告到北仑法院,要求被告立即停止播放、从曲库中删除侵权作品,并赔偿经济损失共计39万余元。这批系列案共涉案194件。近日,北仑法院选取典型案件进行调解、邀请行业协会参与调解等方法,审结这批案件。
7.省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督察组再次肯定宁波市软件正版化工作http://www.zjwh.gov.cn/dtxx/zjwh/2012-03-08/120852.htm
3月6日,省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督察组再次对宁波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随机抽取了宁波市公安局、慈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仑分局、鄞州银行等11家政府机关和3家企业填报《计算机安装软件抽查登记表》和《软件正版化工作相关资料登记表》,并实地检查了宁波银行的软件正版化工作。期间,市版权局副局长舒月明代表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向督察组汇报了2010年以来我市政府软件正版化和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的主要情况。省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版权局副局长单烈听取汇报后,对我市软件正版化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8.宁波“剑网行动”取得重大战果
http://zw.nbwh.gov.cn/art/2012/10/19/art_48_32844.html
近日,宁波市再传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行动”捷报,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部门向公安机关依法移送了鲁某某(化名)侵犯著作权案,此举标志着“6•12”网络侵权案成功告破。
2012年6月12日,宁波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根据掌握的线索,依法对鲁某某涉嫌通过网络销售非法出版物一案予以立案,并成立专案组开展调查。截至9月底,经过连续数月的不懈努力和艰苦奋战,专案组最终查明:鲁某某伙同他人在未经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先是擅自通过刻录机将他人享有著作权的《XX实用技术大全》、《XX设计大全》、《XX视频教程》等五种电子出版物DVD光盘进行刻录、复制,然后以每种出版物198元至480元不等的价格,通过互联网网店销售、物流公司快递配送的方式进行售卖,从中获利。涉案侵权电子出版物DVD光盘总量近两千张,销售范围涉及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的100个地市。在此期间,专案组执法人员以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行动”为契机,果断向省内外相关执法机构发出数十份协查通报,并在相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下,获取了大量的证据,进一步查明了案情。
9.宁波市举行2012年侵权盗版制品及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活动http://zw.nbwh.gov.cn/art/2012/4/26/art_155_28664.html
根据全国、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4月25日上午,宁波市2012年集中销毁侵权盗版制品及非法出版物活动在镇海举行。现场共销毁非法出版物88728件,其中非法音像制品79595件、非法电子出版物2240件,非法书报刊6893件。
10.民四庭妥善处理48起涉KTV著作权侵权系列案件(重大要案)
http://www.nbhsfy.gov.cn/News_View.aspx?CategoryId=2&ContentId=2423
日前,民四庭妥善处理了48起涉KTV著作权侵权系列案件。10月10日,我院受理了原告上海水田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诉被告宁波市宁迪娱乐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共计48起。原告起诉称,原告经北京盛世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授权,取得了《EQ乐全宴系列(一)》专辑的著作权,依法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授权第三方以卡拉OK的方式使用上述专辑中的作品。本案被告未经授权许可,以营利为目的,擅自在其经营场所内向公众放映该专辑中的音乐电视作品,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要求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公证费等共54048元。
因该批案件是权利人独家授权的商业维权公司提起的系列案件,社会影响范围较广,民四庭高度重视矛盾化解工作。办案人员多次与被告积极沟通,通过耐心细致的辩法析理,使被告逐渐消除了抵触情绪,并认识到自身经营行为已构成侵权的事实。经办案人员积极调解,双方经协商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11.网吧链接快捷方式被告上法庭 要求赔偿经济损失1万
http://www.nb.chinanews.com.cn/detail.php?itemid=9012
在海曙区的这家网吧,桌面上有一个“在线电影”的快捷方式,点进去后就进入一个叫“都市影院”的网站,上面有着丰富的影视资源供顾客在线观看。其中有一部叫《东陵大盗》的电视连续剧,正是本案的涉案作品——原告提供了一组证据,证明原告拥有此电视剧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原告表示,自己从未授权给这家网吧通过信息网络传播这部电视剧,被告这样的行为严重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各项经济损失一万元。
除这部《东陵大盗》外,一共有14部电视剧涉及被侵权。法庭最后将这一系列诉讼一并组织了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网吧向这家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赔偿2500元。
12.浙江宁波一男子贩卖盗版光碟 侵犯著作权罪
http://www.nb.chinanews.com.cn/detail.php?itemid=26113
近日,浙江宁波一男子周某贩卖盗版光碟被宁波北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被查获的盗版光碟予以没收。
今年41岁周某系浙江庆元县人,小学文化程度,患有肝硬化疾病,妻子没有工作,儿子在读高中,家庭经济十分困难。今年2月,周某在北仑区新碶高塘小商品市场从他人手上转到一摊位及货物包括一批盗版光碟,进价为每张2元,售价为每张5元,销售利润不错,直至5月9日被公安机关查获时已出售光碟2232张。经北仑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鉴定,该批光碟无防伪标识、无SID码、无出版社,均为非法音像制品,北仑检察院以涉嫌侵犯著作权罪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行其录音录像作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鉴于周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罪行并自愿认罪,遂予以从轻处罚,作出上述判决。
13.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诉宁波海曙区某网吧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一案
http://www.nbhsfy.gov.cn/News_view.aspx?CategoryId=31&ContentId=2394
被告未经原告许可,在其网吧的计算机内安装《三国群英传Ⅴ》游戏软件V1.0对外经营,构成对原告著作权的侵害。原告要求被告停止相关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经审理,法院予以支持。对赔偿数额,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确定赔偿数额为7 000元人民币。
14.治安支队破获一起侵犯著作权案
10月15日,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三大队根据市文化局移交线索对厉某某侵犯著作权案立案侦查。
经初步调查,3月7日至5月23日期间,为非法牟利,厉某某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LED实用技术大全》等他人作品170盒,销售金额53628元。
现厉某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15.宁波市工商管理局慈溪分局又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http://www.nbaic.gov.cn/art/2012/2/21/art_259_31709.html
近日,分局“工商授信档案管理系统”又喜获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分局为加强对自主开发软件知识产权的保护,进一步推进业务与信息技术的融合,更好地总结提炼软件开发成果,积极向宁波市软件协会申报自主研发的“工商授信档案管理系统”。到目前,分局已有两项软件取得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书》。
16.宁波志清公司荣获两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http://www.ccn.com.cn/zhlxf/zhiliangzixun/2012/0713/424948.shtml
2012年7月2日,宁波志清实业有限公司荣获“智能燃气阀门使用企业电子标签应用管理软件V1.0”和“智能燃气阀门制造企业电子标签应用软件V1.0”两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两项证书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颁发,登记号分为2012SR055351、2012SR055410。
这标志着宁波志清公司正式拥有智能燃气阀门使用企业电子标签应用管理软件V1.0、智能燃气阀门制造企业电子标签应用软件V1.0这两项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也标志着此两项科研成果受知识产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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