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伊斯兰堡——美国贸易代表(USTR)在对世界各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和市场准入进行年度审查时表示,尽管巴基斯坦已经致力于落实知识产权,但该国今年仍然是“优先观察国”名单中的一员。
在《特别301报告》中,USTR称,美国业界对巴基斯坦泛滥的假冒和盗版、尤其是图书和光盘盗版表示担忧。
报告建议巴基斯坦应该确保该国执法官员能够依职权主动行事,而无需权利人提交正式投诉意见,而且巴基斯坦应对侵犯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进行处罚。
报告呼吁巴基斯坦改革该国版权法律以应对数字时代的盗版问题。不过,报告也承认巴基斯坦仍在通过各个执法部门的突击检查、扣押和逮捕行动,继续努力推进知识产权执法工作。
报告称,美国应继续鼓励巴基斯坦制定有效的体系打击不公平商业使用以及未经授权披露为获得制药产品市场准入而生成的测试数据或其他数据。
随着巴基斯坦开始实施《知识产权组织法案》(IPO Act),美国还希望与巴基斯坦继续合作解决上述及其他问题。
《巴基斯坦2012年知识产权组织法案》授予了该国国内机构更大的知识产权执法权,并规定建立专门的知识产权仲裁庭。不过报告称,虽然发布了新法案,但巴基斯坦的知识产权保护并未得到改善。
USTR在本年的《特别301报告》中对95个贸易伙伴进行了审查,并将41个国家列入“优先指定国”、“优先观察国名单”或“一般观察国名单”。乌克兰被列为“优先指定国”,另有10个国家上榜“优先观察国名单”,分别为巴基斯坦、阿尔及利亚、阿根廷、智利、中国、印度、印度尼西亚、俄罗斯、泰国和委内瑞拉。
USTR希望与报告中指出的这些贸易伙伴国的政府密切合作,为解决已有问题和新问题而努力,并在这些政府已经取得的积极成果基础上做出新的成绩。
作为美国—巴基斯坦合作的一部分,美国商务部的“商法发展项目”(CLDP)已经启动了有关知识产权基本原则的教育和公共意识提高活动。
眼下,CLDP一个代表团正在巴基斯坦进行访问,参加分别位于伊斯兰堡和卡拉奇的巴基斯坦国家科技大学和工业科技大学的知识产权研讨会。届时两国专家将讨论知识产权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并就专利、版权和商标的基本原则进行介绍。
据新闻记者报道,上述CLDP代表团成员之一伯尼斯.唐纳德(Burnice B. Donald)法官称,代表团的目的并不在于保护跨国公司的利益,而是要强调知识产权法律在巴基斯坦能够得到前后一致并且透明的落实。而且他认为,强力的执法还将有助于为巴基斯坦吸引投资。(编译自dawn.com)
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