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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股歌”歌词著作权侵权案
发布时间:2011-10-10 浏览量:
    2007年4月,民间艺术家龚凯杰有感于自己的炒股经历和当时火爆的股市行情,借用歌曲《死了都要爱》的曲调以改填词方式创作了《死了都不卖》的歌词,发表于网络后,广为传唱。浙江泛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北京华友飞乐数码音乐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和个人在未取得词作者许可的情况下分别通过网站和录制唱片进行传播营利。
    龚凯杰于2007年底和2008年初以浙江泛亚电子等为被告分别向浦东新区法院和黄浦法院提起诉讼。被告都以原告改编歌词侵犯原词曲作者权利及自己传播的歌词与原告歌词不同为抗辩理由。
    两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歌词虽在他人基础上改编但明显不同,构成新的作品;而被告传播的歌词对原告歌词构成抄袭。原告改编他人作品未经原作者同意,只在其利用该作品时受限制,但不影响其在被他人侵权时主张权利,故判令被告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